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妮妮:好评
房间很温馨,温泉水很舒服。。。性价比超级高
宝哥:好评
感觉有点陈旧,不过还是可以,房间较大,服务也还可以,价格也不贵
一梦不起:好评
忘记拍房间的照片了。床特别好睡,卫生也比较干净,房间有两面全身镜,浴池稍微小了点,酒店早餐特别好,环境更是没的说,菊花开的很漂亮,锦鲤特别大,停车也特别方便,酒店人员服务态度非常非常好,这次是自驾游,因为带孩子,所以先去了大理最后倒回来玩昆明,结果没有房间了,如果能确定行程的话最好提前预定哟~总之是性价比比较高的入住体验!